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根据学校《关于组织申报2023年度“创新学分”的通知》,经学生个人申报、学院验证材料、学术委员会审核学分等环节,学院同意以下学生申报2023年度大学生“创新学分”,并认定学分为2学分,该生的创新学分有关信息汇总表参见附件。

侯鑫垚

公示时间:2023年6月3日-5日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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